皖教科研函〔2019〕4号
关于开展2019年安徽省中小学优质课评选活动的通知
各市、省直管县教育局教研室(教科院、所): 为推动我省中小学课堂教学改革的深入进行,进一步提高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,发挥优质课评选活动在课堂教学改革中的示范引领作用,以评促研,同时进一步丰富安徽基础教育资源应用平台资源,经研究,决定2019年继续开展安徽省中小学优质课评选活动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 一、参评学科(领域) 学前:数学、社会 小学:科学、英语、心理健康教育 初中:生物学、物理、地理、心理健康教育 高中:数学、化学、通用技术、信息技术、英语、历史、地理 特殊教育(聋教育、盲教育) 二、参评对象与条件 1.认真履行教师职责,爱岗敬业,立德树人。 2.热爱教育教学工作,有正确的教育思想和新的教育理念,业务素质好,教学能力强,教学有特色。 3.相应学科现任在职教师,并具有从教五年以上的经历。 4.各市报送的小学、初中参评教师中需有1名是乡村教师(省直管县不限),乡村教师学校名单见平台。 三、评选办法 1.各市、省直管县教研室(教科院、所)认真组织相应学科教师参加优质课评选活动,并严格选拔程序,层层选拔,报送本地选拔出的优秀教师参加省级优质课评选,逐级报送时,均需加盖单位公章。没有经过分层评选的教师,不予上报参加省级评选。 2.凡参加省级优质课评选的教师,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参评的教学设计、所用教学资源等上传到安徽基础教育资源应用平台“优质课评选”栏目,没有上传的,不予评奖。相关模板可在此栏目下载。 3.对各市、省直管县选送的优质课选手,省教科院将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评审,一、二、三等奖的获奖比例分别为25%、35%和40%,并对获奖者颁发获奖证书。 4.各市、省直管县在报送参加省优质课选手时,可同时报送指导教师,每位选手的指导教师1-2人,指导教师必须真实的指导选手参赛,并经参评选手认可。未随参赛选手一并上报的指导教师不予认定。对获奖选手的指导教师颁发相应的指导教师证书。 5.各学科优质课评选的时间、地点、具体要求等另行通知。 附件:2019年安徽省中小学优质课评选评价指标 安徽省教育科学研究院 2019年1月31日
附件1:2019年安徽省中小学优质课评选评价指标.docx 单击下载 附件2:关于开展2019年安徽省中小学优质课评选活动的通知.pdf 文件下载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