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安徽省中小学教育教学论文评选的通知
为贯彻《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基础教育教研工作的意见》(教基〔2019〕14号)精神,提升教师教育教学研究水平,鼓励广大教师积极探索教育教学理论,改革创新教学方法,交流学科教学研究成果,切实提高教育教学质量,经研究决定面向全省基础教育学校在职教师、各级教研机构教研员继续开展2023年安徽省中小学教育教学论文评选活动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参评学科
论文评选分学段、分学科组织,对具体学段、学科原则上两年一次。本年度参评学科有:
小学:语文、数学、道德与法治、体育与健康、信息科技、科学、综合实践活动,共7个学科;
中学(包含初中和高中):英语、历史、地理、物理、化学、生物学、美术、音乐,共8个学科;
特殊教育。
1.各市、省直管县(市)要充分认识到此项工作的意义和重要性,积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;安排专人负责此项活动,相关信息于2023年4月30日前报安徽省教育科学研究院,联系人:韩伟光(电话:0551-62677300,电子邮箱:ahjky2009@foxmail.com)。
2.各市、省直管县(市)要对照评价指标(见附件)严把政治关、科学关,杜绝任何形式的违规行为,对报送论文进行查重,全文检测复制比超过30%(含本人已公开发表成果)以上者应不予推荐。
3.省级评选设一、二、三等奖,颁发获奖证书,获奖比例分别不超过省级参评作品数的10%、20%和40%。
4.活动旨在共享全省广大教师、教研员教育教学研究成果,参评人员一旦提交论文则视为同意将自己的作品无偿提供给“皖教云”平台供全省教师学习。
5.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,各级评选中所发生的费用由各级自行筹措解决。
附件:2023年安徽省中小学教育教学论文评选评价指标